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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2013年6月30日週日下午的台北迎風狗公園大狗區
是不是和平常不一樣
狗好少 草地好空

對 因為這個市立公園被私人台灣飛盤狗協會 "包場" 了

門口沒有寫閒狗勿入 那為什麼說是包場呢?

因為看看這些平常不存在的東西
帳篷 大砲攝影機 障礙物 跟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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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好空的地方可不是我們這種沒事去逛公園的毛小孩可以靠近的
那是要有報名人家"2013飛盤狗大賽"比賽的狗才能進入的區域
(如果你家的毛小孩不小心跑進去 就會有好心人跟你說"我們在比賽喔")

這個比賽有很多項目 報名費TWD100-300不等
而且不是會員的話 還要付"比較貴的非會員價" 
http://www.tfd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72

雖然他們的網頁寫得很好聽 說有50支免費的狂犬病疫苗發放
還在活動宣傳裡加上台北市動保處

但是有在留意狗狗各大論壇(ptt, FB, Mobile01)的家長應該都沒有看到這個好康的消息吧
連台北市動保處的網頁都沒有寫
(離題一下 比較需要免費狂犬病疫苗的應該不是這些會帶狗去比賽的飼主吧)

這個感覺像不像是有人把馬路圍起來辦喜宴 跟你說"請改道"一樣的討人厭?!
或是中秋節有人把你家附近政府空地放滿烤肉架 跟你說如果你要BBQ一下可以跟他們租設備一樣的蠻橫?!

討厭很自私的行為!!

----------以下是跟市政府反應的部分-------------

台北市市民專線1999說 這個活動是台灣飛盤狗協會跟台北市動保處申請場地使用 所以他們只能跟相關單位反應
因為等了一天都沒有回覆 又再打一次 才知道原來打電話去應該要得到一個case # 跟密碼
這樣才能追蹤處理結果
所以第一天打去被"河蟹"掉了
第二天打才得到case # 跟密碼

得到case # 的當天
動保處的先生打來了
聽到真的會生氣的回覆

簡單的概述如下
1. 飛盤狗協會當天有租借場地 所以如果我們的狗會干擾比賽進行 可以把狗上牽繩在旁邊觀摩
2. 錢是飛盤狗收的 政府沒有收錢
3. 免費的50支狂犬病疫苗是中華民國政府(對 他說中華民國政府)出錢的 因為數量很少 所以沒有公告大眾
4. 飛盤狗協會有收錢是因為他們辦活動要花錢 就跟我們花錢買狗一樣的道理
    (我們的公務員的邏輯關是不是很特別  
     我們接口說我們狗是領養的 他又馬上說"是 是 是 我知道"  啊他到底是知道甚麼??)
5. 台北市有很多市民 不可能滿足大家的需求 就像一部電影不是人人愛看一樣
    (現在市政還可以跟娛樂事業化等號就是了
     那票房不好的導演以後沒人要出資 市政不好是要換市長嗎?)
6. 飛盤狗把圍欄拆掉 是為了讓車子可以開進場地搬設備 這些設備不能從門口通過 跟市政府平常除草一樣
    (真的 飛盤狗做的每件事都有其道理 好像是我們是無理市民就對了
      明明我們就看到有部停進來的車只是普通的SUV 最好能載不能從門口通過的大設備)

整個對話感覺就跟毛小孩被人家說"我們在比賽喔"請出去一樣
反正就是我們干擾到飛盤狗租借場地的權益就對了 

(中間還不忘說明飛盤狗協會是幫動保處推行活動......等等)

---------------跟動保處先生吵到手發抖的後續-------------------

30min later
陳先生的上司科長打來
(科長真的比較會畫重點)

大意如下
1. 動保處之後在場地出借跟活動的公告上會加強 (<-- 整件事的重點)
2. 會跟飛盤狗的人反應 對於場地的設置及非參賽的民眾是否有比較好的安排或對話 (<-- 重點二)
3. 陳先生人很好 只是講話很直
4. 詢問對於狗公園改善的建議

雖然我們還是不明白為什麼私人團體可以免費的利用市立場所營利??

結論
不管之後處理的結果是甚麼
遇到難溝通的人 只會莫名其妙地被惹火

----------10天後台北市動保處的書面回應-----------------

親愛的市民您好:
1.有關台端反映102年7月30日台灣飛盤狗協會借用本處迎風狗運動公園辦理102年夏季狗飛盤比賽進入場地比賽情事,
   是依據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及迎風狗運動公園園區應注意事項第11條皆有訂定公園場地借用之規定,
   以推廣迎風狗運動公園空間利用及提高使用率
   凡於狗運動公園內進行宣導活動、展覽、比賽、訓練、表演或為其他使用者,均可事先書面向本處申請,經核准並依規定繳納保證金後,始可使用,並非租借使用。
   已繳納之保證金待活動結束恢復場地後,經本處會勘無後續處理問題後,即予以全額退還。
   本次活動屬表演性質,故開放一般市民進入參觀,惟為維護場地活動比賽順利進行及維護狗狗安全,故有部分比賽場地有做暫時護欄措施之情形,敬請見諒。
   該協會收費情事,只限用於活動舉辦費用支應,不違背本處非營利租借場地之原則。
    未來本處將於本處網站及狗運動公園入口處公告申請使用活動相關規定,以使市民週知,並請活動單位於場地明顯標示市民參觀動線及參與活動內容。
2.此外該會將車輛開入園區部分,因活動結束後需至園區整理場地恢復原狀,有將車輛行駛至公園之情形,為避免市民及犬隻受傷,故有暫時護欄措施之行為。
   本處未來將加強督導使用單位確實與市民溝通,並做好安全控管,以避免市民及犬隻受傷。
   若您有其他疑問或建議,請逕洽臺北市動物保護處87897158–7158轉7130承辦人陳鉅尹,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祝您平安健康。臺北市動物保護處處長  嚴一峰敬上。


個人意見
週末是狗公園最忙的時候 是要提高甚麼使用率啊?
表演活動可以收錢 算是大開眼見了 不知道參加政府的反毒街舞比賽或是鬥牛賽要不要繳報名費啊?
而且動保處有稽查飛盤狗的帳嗎 不然為甚麼可以保證別人收的錢的用途及流向呢
(看到這樣的書面回答 不難想像為什麼朋友會在電話裡跟陳先生吵到問他 "你是領市政府的薪水還是飛盤狗的薪水??")
另外 整個公園只有參加比賽的狗可以在空曠的草地奔跑 其他的狗只能在旁邊"看表演"?

把愛奔跑的毛孩子鍊起來看別的毛孩子開心的跑到臉都歪了 這是一種對狗狗的懲罰
跟人類去看演唱會完全不一樣 (再說這年頭大家都愛買搖滾區了)

還有 市民的錢買的狂犬病疫苗 要免費送真的都不用公告 只有在私人機構的網站公布 這樣的資源分配有公平嗎

朋友就說了
跟公務人員說話只會氣死自己 這個時代 大家顧好自己就好了
媽咪說的也有道理 在動保處工作的人不見得是自願去動保處
對於毛孩子爸媽來說天經地義的事 要跟他們解釋都很難啊

舉例來說
大小狗用公斤重量來分就很奇怪 沒有加上身高的區別
難道很胖的小型狗要被當大型狗嗎?? 狗界也是苗條跟圓潤的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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